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显示,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以及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据药品的支付标准以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药品费用。支付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规则另行制定。
另外,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不得纳入《药品目录》。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Health创始人赵衡:
医保主要保基本,不保超出基本医疗范围以外的内容,不再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本身和治疗没什么关系,所以理应被剔除。正式实施以后,百姓原先觉得可以刷卡的现在可能需要自费,但如果结合医保个帐的改革,这个影响其实不大。
近期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保留个人账户但不再划入单位缴费,根据权益置换的原则,在个人账户缩小的同时,更多的门诊费用将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那么,个帐改革后,个帐的一半资金进入统筹,老百姓也不会乱花个帐的钱了。
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医保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